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者:通信学工办发布时间:2018-05-27浏览次数:797

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

(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

(三)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评价过程要求公开,接受师生共同监督,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学生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智育、德育、技能和体育四个方面组成,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学期课程(不包括任选课)加权平均分×70%+德育分×15%+技能分×15%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

(一)德育测评依据

主要通过对学生日常关键行为进行记实评价,根据《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德育、技能测评标准细则》,考察学生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关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

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5)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德育分=70+德育测评得分,最高100分。

(二)智育测评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期课程(不包括任选课)加权平均成绩,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智育分=学期课程(不包括任选课)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技能测评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根据《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德育、技能测评标准细则》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技能分=70+技能测评得分,最高100分。

(四)身体素质测评依据

体育素质考核,大一、大二将体育课成绩计入学期课程加权平均分内考核, 大三、大四以体能测试是否达标作为考核依据。

四、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学生综合测评组织机构,分别为班级考核组、年级(或专业)考评组和学院考评组。班级考核组负责对班级同学每周测评项目进行记录;年级(或专业)考评组负责对班级考评组进行监督和指导;学院考评组负责分别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定,对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本办法适从2013年开始试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德育、技能测评标准细则

(试行

一、德育测评标准细则

项目

细则

评分标准

测评评议类

积极参加各类政治活动,认真对待各种政治理论学习、讲座

+1/学期

团支部、班委

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敢于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

+1/学期

团支部、班委

善于和他人合作,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而非“小团体”

+2/学期

团支部、班委

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班级各项事务和管理,正确行使民**利

+2/学期

团支部、班委

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在各种场合展示自我

+2/学期

团支部、班委

主动与老师沟通、交流

+1/学期

辅导员

恋爱观发生偏差,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问题的

-2/学期

辅导员

学习表现类

每学期按照要求准时报到注册

准时+1/学期,延迟-0.5/半天

大一学生认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晚自习,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1/

每月上课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

+1/

所在班级被评为校院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校级+2/人,院级+1/

内务卫生类

寝室卫生加分以学生所在寝室楼当学期卫生平均分为常模(男女生寝室分开求常模)与学生本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的差值取整,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常模取值困难,学院考评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相对合理的取值办法。

最高+8/人,最多-4/

模范+1/人,文明+0.5/

五星+1/四星+0.5/

以上项目可以累加

社会活动表现类

担任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师生服务,成绩突出

附表一

认真参加军训获得寝室内务优胜奖、队列优胜奖、军训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奖

+1/·项目,不超+2/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要求或鼓励参加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0.5/最高+4/学期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鼓励倡导的高尚行为

最高+6由学工办例会确定

受学校或学院通报表扬

校级+2院级+1

参加义务献血

+2,大学期间只加一次

扣分类

学生干部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

-1/次,考核不得为优秀

旷课1学时或迟到早退2

-1累计不超10

无故缺席校、院、班级各类活动的

-1/次,恶劣-3/

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2

未经审批擅自在外租房者或离杭未登记

住宿校外-5离杭未登记-1

公寓晚归或夜不归宿

晚归-0.5/,不归-2/

作业、论文抄袭、剽窃被发现、确认的

-1/

助学贷款申请、贫困生确认等方面弄虚作假

-5/

不在法定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5/

通过短信、微信、微博论坛等各种途径散播不实谣言

-2/,恶劣的-5/

参与直销非法传销活动的

-5/

根据学校《学生**处分实施细则》,存在**行为的**行为主要有偷窃、诈骗、故意损坏公物、打架、宿舍留宿异性、涉毒、威胁迫害他人、扰乱教育秩序或公共秩序、违章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网线、转借个人证件、成立非法组织、私拆他人信件、公寓饲养宠物、擅自离校、在教学区和生活区打麻将、收看、复制和传播不良信息、赌博、考试**、旷课等。

情节较轻或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2/

情节较重或受记过处分-5/

情节严重或受留校察看处分:-10/

学生干部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

-1/次,考核不得为优秀

旷课1学时或迟到早退2

-1累计不超10

无故缺席校、院、班级各类活动的

-1/次,恶劣-3/

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2

未经审批擅自在外租房者或离杭未登记

住宿校外-5离杭未登记-1

公寓晚归或夜不归宿

晚归-0.5/,不归-2/

作业、论文抄袭、剽窃被发现、确认的

-1/

助学贷款申请、贫困生确认等方面弄虚作假

-5/

不在法定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5/

通过短信、微信、微博论坛等各种途径散播不实谣言

-2/,恶劣的-5/

学生不得参与直销非法传销活动的

-5/

根据学校《学生**处分实施细则》,存在**行为的**行为主要有偷窃、诈骗、故意损坏公物、打架、宿舍留宿异性、涉毒、威胁迫害他人、扰乱教育秩序或公共秩序、违章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网线、转借个人证件、成立非法组织、私拆他人信件、公寓饲养宠物、擅自离校、在教学区和生活区打麻将、收看、复制和传播不良信息、赌博、考试**、旷课等。

情节较轻或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2/

情节较重或受记过处分-5/

情节严重或受留校察看处分:-10/

附表一:学生干部德育加分细则

职务

加分标准

优秀

良好

一般

不合格

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10

8

5

0

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校“十佳社团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书

8

6

4

0

院团委学生副部长三星级以上社团负责人

6

4

3

0

班委、社团骨干、校院分团委学生会干事

4

2

1

0

寝室长

2

1

——

0

备注:

1、学院学生干部根据学生干部学期考核结果加分,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根据主管部门考核反馈结果加分

2、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加分最高的两个职务,计算方法如下:最终加分=最高加分+次高加分×50%

3、寝室长加分说明:被评为模范寝室和五星级的寝室长考核直接为优秀被评为文明寝室和四星级的寝室长考核直接为良好

4、社团加分说明:社团负责人仅限一人,社团骨干每学期开学初报指导教师备案,一般不超3

5、参加学校的学生组织(上表所不包含的),表现突出并有主管部门反馈证明的,由年级测评小组酌定加分

二、技能测评标准细则

(一)学科竞赛类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功参赛/鼓励奖

国  际

20

15

10

5

全  国

10

9

8

4

省  级

8

7

6

3

校  级

7

6

5

2

院  级

5

4

3

1

备注:

1)学科竞赛指与学院学科背景紧密相关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智能车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信息安全竞赛;其余学科竞赛按照以上标准×0.6四舍五入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时,限加最高分值项;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

3)比赛未设一、二、三等奖的,视进入决赛人数的20%视为获得一等奖,进入决赛人数的30%视为获得二等奖,其余的视为获得三等奖

4)院级比赛系本院团委学生会、科协主办的竞赛,校际比赛加分制度参照校级比赛的相关规定

5)凡本学期科技竞赛获得学校GPA加分的,技能测评不再重复加分


(二)创新创业综合类

类别

级别

金奖/立项

银奖

铜奖

鼓励奖/申报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

全  国

负责人20

成员15

负责人15

成员10

负责人10

成员8

——

省  级

负责人15

成员10

负责人10

成员8

负责人8

成员6

——

校  级

负责人10

成员8

负责人8

成员6

负责人6

成员4

——

院  级

负责人6

成员4

负责人4

成员3

负责人3

成员2

负责人2

成员1

创新创业计划

全  国

负责人15

成员4

——

——

负责人3

成员1

新苗人才计划

省  级

负责人15

成员4

——

——

负责人3

成员1

备注

  1. 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

  2. 除全国级别外,成员加分只计排名第二至第五剩余成员加分标准×0.5


(三)发表文章与申请专利

学术论文

类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核心刊物

10

8

5

普通刊物

6

4

2

学术网站

4

3

2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10

--

--

实用新型专利

8

--

--

外观设计专利

5

--

--

非学术性文章

校级媒体(学校网站、校报)

1/

校级以上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

省级以下:3/

省级以上:6/


(四)文体竞赛类

级  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八名

鼓励奖

全  国

10

9

8

6

4

省  级

8

7

6

5

2

校  级

7

6

5

3

1

院  级

5

4

3

2

1

备注:

1)文体竞赛主要指各类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术性竞赛

2)团体比赛主力队员按标准分×0.6四舍五入后加分,其他人员酌情给分

3)所有参赛人员但没有获奖的加0.5

4)文体竞赛加分辅导员可以根据活动性质、内容及参与人数、获奖比例等进行微调

5)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


(五)社会实践类

级  别

荣誉

加分标准

  级

先进集体

总分为平均每人4×团队人数,由负责人分配加分

先进个人

7

校  级

先进集体

总分为平均每人3×团队人数,由负责人分配加分

先进个人

5

院  级

先进集体

总分为平均每人2×团队人数,由负责人分配加分

先进个人

3

备注

1、先进个人加分不再参与集体加分

2、计算团队总分,团队人数去除评上先进个人的人数


(六)技能证书类

类别

加分标准

英语等级证书

CET-6优秀(520)加6分、合格(425)加4

CET-4优秀(550)加4分、合格(425)加2

雅思成绩达到6—96—9

托福成绩达到90—1206—9

计算机等级证书

全国软考高级加10分、中级加5分、初级加2

浙江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加2分、三级加3

专业相关技能证书

思科、华为、微软等系列专业技能认证,每通过一门高级加4分,中级加3分,初级加2

其他证书

其他职业资格、技能等相关证书,经学院认定后予以加分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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