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第八学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虞成磊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次数:1087

通信工程学院将对2019第八学期参加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除出国交流学生外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现将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1. 指导教师必须在2019526日前请将经学生确认为最终版本的毕业论文正文(以“学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命名)发送到教科办邮箱(要求Word2003格式),由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者(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方可参加答辩。发错毕业论文检测版本者,按未提交论文处理。文字复制比超过30%,但不超过50%的论文视为检测不通过有待整改,并给予一次整改机会,2019530日下午16点前由指导老师将整改后的论文发教科办邮箱重新检测,经整改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第一次答辩。文字复制比超过50%视为检测不通过。检测不通过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直接记为不及格,其行为直接认定为作弊,教务处将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2019526日前未提交毕业论文导致未能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者,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学院527日~529日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满足第二次答辩条件者可参加第二次答辩

    3、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按照《杭电教132号(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检测不通过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2对于检测不通过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学生,其行为认定为作弊,由教务处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检测不通过或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将被取消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资格,并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相应处理。

    4 学院推荐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学院仅提供第一次学术不端检测费用。

                                                       通信工程学院

                                               2019.5.13

教132号(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_杭电本[2018]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