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虞成磊发布时间:2020-03-11浏览次数:174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39号)的精神,我校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于20189月正式立项。按项目总体进程安排,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8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2)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最晚于318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发给各自辅导员老师,并由辅导员老师汇总好后发给教科办,学院将于319日至320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报送材料如下: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4,创业类项目需另提交创业总结报告书,格式自拟,内容参见附件4说明),提交电子版。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院简称+项目级别(国家级、校级)+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

2. 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提交电子版,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证书电子版、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等。佐证材料置于压缩包中,压缩包命名规则:如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具体要求详见创新创业学院通知。


转创新创业学院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39号)的精神,我校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于20189月正式立项。按项目总体进程安排,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8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2)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要求

 

本次验收采取电子版在线验收方式。各项目组提交完整的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并制作验收PPT20页左右供专家查阅),提交给各专业学院。经专业学院初审、专家组在线评审、创新创业学院终审,对各项目给与相应的结题评定。

 

二、验收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项目结题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附上完整佐证材料(电子版)。

 

2. 各学院负责汇总本学院各项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审查后按 “同意参加验收”、“延期参加验收”、“不通过”、“项目中止”四种类型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对于完整提供结题资料,项目取得相应成果的,可以推荐参加验收;

 

——对于提供结题资料,项目未取得进展的,并且工作量明显不足的,可以建议“不通过”;

 

——对于提交延期申请的,延期原因真实合理,可以建议“延期参加答辩验收”;

 

——对于未提交结题材料,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可以建议直接终止项目。相应后果由项目组自行承担。

 

3.创新创业学院成立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专家组,负责全校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答辩验收工作。

 

——经评审专家评审,对于完全达到申报书提出的任务目标,佐证材料齐全,项目成果在原有目标基础上有进一步创新的,答辩成绩优秀;

 

——经评审专家审核,对于基本达到申报书提出的任务目标,佐证材料齐全,答辩成绩合格(通过);

 

——经评审专家审核,对于未完全达到申报书提出的任务目标,或者佐证材料尚不齐全,但修改完善后可以通过的,答辩成绩初定为修改后通过,待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认定为合格(通过);

 

——经评审专家审核,对于未达到申报书提出的任务目标,工作量明显不足,即便修改后也无法达到目标的,答辩成绩为不通过。不通过的项目可以申请参加二次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对于未提交答辩材料,也未申请延期的,经专家组认定,直接予以中止。

 

三、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审查后,报送如下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4,创业类项目需另提交创业总结报告书,格式自拟,内容参见附件4说明),提交电子版。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院简称+项目级别(国家级、校级)+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

2. 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提交电子版,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证书电子版、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等。佐证材料置于压缩包中,压缩包命名规则:如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由学院汇总)。

 

四、其他

 

不能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须提前向专业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6),学院汇总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经批准后可以延期结题,延期机会只有一次。

 

对于结题未通过的项目,将停止项目资助,并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杭电教[2012]49号),不予认定该项目相应的创新学分,同时将影响到由于该项目所取得的相应荣誉。

 

对于中止的项目,将停止项目资助,视项目执行情况保留追回已拨付资金的权利。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杭电教[2012] 49号),不予认定该项目相应的创新学分。

 

请各专业学院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存在结题未通过和中止的项目,将核减相关学院后续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名额。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汇总材料后统一打包发送QQ邮箱,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截至时间:20203221600

 

报送邮箱:27961752@qq.com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3777455099

 

招就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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