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2012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第二批盲审及答辩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通知,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学位授予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我院第二批论文送审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盲审论文提交

      1、截止时间:20141218下班前;

说明如下:

1)检测论文可以是wordpdf等格式,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检测前请提交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情况表。如果检测论文与开题论文题目有变化,检测时请到336办公室进行修改。

2)学位论文主体部分(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必须全部检测,不能故意删除或隐瞒。封面、原创声明、授权声明、致谢等非主体部分,容易出现重复,请自行删除。

3**比超过10%的论文(作者发表的公开出版物除外),不予送审;非由参考文献引用导致**比高于10%的论文,必须修改后再次检测,**比降至10%以下方能送审。

4)允许学生提前到图书馆自行检测。图书馆出具的报告单(加盖公章),学校予以认可,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盲审提交纸质稿论文一份于1218下班前送至336办公室。电子稿以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命名,pdf格式发至gpf@betahouse.us。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

说明如下:学生自行下载《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填写专业论文题目”2个栏目之后,双面打印,不得做任何其他标示。每本论文中各放入一份。

二、盲审结果的使用

1、对论文盲审成绩中有两位专家打“C”的论文,学院责令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可进行答辩,修改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且提交针对审稿专家意见的详细修改说明和导师意见。

2、对论文成绩中有两位专家打“D”的论文,应推迟一学期重新申请参加盲审。

3、对两位专家中有一位专家打“D”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加送第三本论文进行盲审。新审回成绩后,如果三位专家的意见是“C”“D” “D”,应推迟一学期重新申请参加盲审;如果三位专家的意见是“C” “C”“D” ,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可进行答辩,修改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提交针对审稿专家意见的详细修改说明和导师意见;如果三位评审专家中有两位给出“C”“D”,另一位是“A”“B”,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可进行答辩,修改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且提交针对审稿专家意见的详细修改说明和导师意见。

4、对通过盲审的论文,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对其中不少于30%的论文进行抽查。督导组有权决定是否进行论文修改1-2个月后再答辩。

三、答辩材料准备

       盲审通过的论文,根据盲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准备答辩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安排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

        论文答辩将安排在1月底或三月初开学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20153月下旬召开。未能在2015319前交齐材料者不予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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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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