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关于评选2014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院科协:
2014年,我校科技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生在全国、省、市科技竞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促进我校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学生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共设立 “十佳科技之星”、“科技之星”2个奖项。各学院统一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对象,予以表彰。
二、评选条件:
1、“十佳科技之星”(每个学院推举1至2人):
(1)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技竞赛(如挑战杯),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2)在校期间在学术科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2、“科技之星”(每个学院推举5人):
(1)热爱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和参与学科竞赛、立项,能够围绕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积极开展活动。
(2)本年度较好的组织了所在院挑战杯、新苗人才计划的宣传、项目申报、中期审查、结题考核等环节。
(3)积极开展学院科普活动,在科普立项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
(1)十佳科技之星推荐名额为每个学院推举1至2人,最终表彰10人;
(2)科技之星推荐名额为每个学院5人;
2、评选程序:
(1)十佳科技之星
1.第一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各院科协推荐或自荐,基层团委审核。公示后,汇总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
2.第二轮:采用网上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总票数排名,取前十五名进入第三轮。
3.第三轮:十五位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PPT个人展示,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前十名即为十佳科技之星。
(2)科技之星
1.第一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各院科协推荐或自荐,基层团委审核。公示后,汇总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
2.第二轮:由大学生科技协会委员会按照各学院分配比例选出科技之星。
四、相关要求
1、十佳科技之星、科技之星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含电子稿)一式一份于3月31日前上交。
2、若有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请在申报材料中一并附上。
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和标准,宜细宜实,把评优工作与全面检查和健全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评促建,把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樊嘉鑫 :18969051342
 
 
 
附件:
1、2014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科技之星推荐表
2、2014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之星推荐表
3、2014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科技之星、科技之星名单汇总表     

关于评选2014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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