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通信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一、评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10月9-12日  申请学生向辅导员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电子版): 
1、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公开评审演讲PPT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10月13日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经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后,召开公开评审大会,时间:2015年10月13日晚6:30,地点:7教南127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等程序认定并公示

二、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我院从2012—2014级符合评比条件的本科生中推荐4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从2012—2014级符合评比条件的的贫困生中推荐75人。

三、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条件:详见《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3)第三条的规定, 
最低要求为:
年级 一等奖学金次数 二、三等奖学金次数
2012级(大四) 4次(一次为本学期评定) 2次
2013级(大三) 3次(一次为本学期评定) 1次
2014级(大二) 2次(一次为本学期评定) ——
同时,所有学期成绩加权平均值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列专业前10%。
2、评选程序:详见《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3)第六条的规定。
(1)评审大会采取PPT演讲形式,时间为6分钟,内容须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课外学术活动四方面,同时可根据自身特长与兴趣爱好增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其他内容。
(2)评审大会评委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构成,其中教师评委由学院领导与辅导员老师组成(奇数),学生评委由我院2012-2014级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一班一评委,若为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由其他班委替补)组成。评审大会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其中教师评委权重为3,学生评委权重为1。
(3)根据得票高低排名,取前四名(若遇边缘得票相同,由教师评委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复审。
(二)国奖励志奖学金
1、评选条件:详见《通信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附件4)第一条的规定。
2、评选程序:详见《通信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附件4)第二条的规定。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填写请严格参考《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5)及《样表:国奖、国励申请表》(附件6)。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附件4:《通信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5:《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6:《样表:国奖、国励申请表》

更新时间: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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