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二、资助对象及团队要求
资助对象: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及其团队。
1、对于团队负责人的要求:
1)、2014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2)、已经成功申报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3)、2016年4月前离校的学生(即现在大四的学生)。以上三类学生不能担任2015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对于团队的要求
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鼓励专业交叉。团队中须有2013级或2014级成员,以防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毕业离校而造成的麻烦。
3、对于指导老师的要求
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
四、项目申报
1、采取限额申报,各学院名额分配数量(详见附件1)。
2、学校立项的“挑战杯”竞赛重点培育项目优先报送。
 
 
五、上交材料
1、纸质版:
1)项目正式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格式规范,学院认真填审核(详见附件2)。
2)项目汇总表各学院1份(由项目申请人先行填写,学院汇总并注明院评排序)。(详见附件3,另:附件3需盖学院团委章)
2、电子版:
1)各团队项目正式申报书一份(与附件2相同)
2)学院项目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4,各团队填写好,由学院汇总)
注:所有信息请务必填写,若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造成问题,后果自负。
六、上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于14年12月24日(星期三)14:00—16:00上交到1教北304,逾期未交者当弃权处理;电子版材料统一发到邮箱hdutxtw@163.com,邮件标题:“15新苗+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注:以上指科技创新项目(本科生);推广、孵化项目(研究生)请联系研工部。
 
七、实施时间
1、计划每年实施一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从省立项算起)。请各学院根据申报程序和要求,按项目申报限额数择优统一推荐项目,并进行规范的院级评比。
2、新苗各阶段的时间分布(详见附件6)。
八、验收要求
项目结题验收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5)。
九、项目申报阶段评审流程
1、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院评排序,根据分配名额上报学校。
2、校实施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类别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格式、内容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3、校实施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按学科评审优秀项目。
4、校实施办公室根据省项目办分配名额、专家组意见及上一年度学院项目结题情况,和挑战杯的获奖情况确定学校上报项目。
5、省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学校上报项目,确定立项项目。
 
 
十、实施规定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计划申报对象、申报类别、实施要求、经费运作和管理及相关书,请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等文件。学校立项评审标准参照“挑战杯”(大挑)评审办法,即“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
2、资助计划入选者及其指导教师不得替换,资助金额不得截留,各学院要加强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3、实施办公室根据入选者的项目执行情况和总结报告建立信用档案,对完不成项目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完成情况资料者,调整下一期学院的申请名额。
4、凡上一年度有延期结题项目,则根据延期项目数,相应减少学院报送校级评审项目数;凡上一年度有验收不通过项目,则根据不通过项目数,相应减少学院报送省级评审项目数。
5、实施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团委科技部联系人:樊嘉鑫:18969051342
研工部联系人:赵老师 86919139
校科协联系人:刘硕、田琳    联系电话:15988134338(664338)、15958135176(563609)
电子邮箱:hdutxtw@163.com

                        
 
 
 
 
 
 
 
  
                            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各学院分配名额
各学院团委:
根据学院前几年度新苗表现情况,现将各学院15年度新苗人才计划分配名额公布如下:
学院 分配名额 备注
电子信息学院 12  
通信工程学院 10 13年度未结题两个
计算机学院 14  
自动化学院 10  
机械工程学院 13  
理学院 6  
信息工程学院 5  
数艺学院 4  
软件工程学院 1 13年度未结题两个
人文学院 4  
会计学院 3  
管理学院 4  
经济学院 4  
生仪学院 3 13年度未结题一个
材环学院 3 13年度未结题两个
外国语学院 2  
卓越学院 2  
合计 100  
注:因通信、软工、生仪、材环13年度未结题项目数占据15年度学院名额,所分配名额已相应减少。



附件1:新苗实施流程

附件2: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15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

附件4:2015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5:2015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

更新时间: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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