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全额资助,公派留学,开始选拔—2月29日截止:2016年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选拔通知



兹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发[2016]30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2016年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选拔。
经选拔出国交流的学生,将获得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浙江省教育厅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联合资助,派驻国外留学交流。
本项目全额资助学费、生活费、一次性往返旅费。
一、选派项目
见上图
二、选派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志愿参加选拔: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记录,有志于为浙江的建设发展服务;
2.申请时应为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读三年级本科生(独立学院学生不能申请);
3.品学兼优,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且英语水平达到项目规定要求;
4.学成后须按时回国,并通过各种形式与同学分享学习交流收获。
(二)其他条件: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三、选拔流程
(一)学生自愿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以下程序自愿报名。
1.认真研究本网站下方项目链接,在本网页右上方点击申请
(注意:表中“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请填“英国”、“法国”或“西班牙”);
2.下载打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成审批;
3.准备护照、中英文简历、英语成绩证书、获奖材料,等候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2月29日。
(二)校内选拔评审:
1.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进行材料审查、心理测评;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暂定3月10日)和综合评估,选拔结束后将公示结果,确定推荐录取学生名单。
(三)国外项目合作高校评审录取
1.我校将推荐学生名单通报各项目的国外合作院校;
2.国外项目合作高校在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后,通过面试、测试等方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发录取通知书;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获国外项目合作高校录取后,被推荐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报名并提交材料;同时,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将选拔工作和被推荐学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四、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留学国当地法律法规、留学高校校纪校规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纪校规,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
(一)派出前,学生须主动接受我校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项目的培训和指导,自觉配合和服从管理,做好选派录取、学分转换、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派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规定,认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公派留学合同、领取资助、按时集体派出。
(三)在外留学期间,刻苦学习,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跟踪监管。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按时回国,完成留学任务。
五、本办法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


各选派项目详情:
 
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
 
法国巴黎五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
 
西班牙胡安•卡洛斯国王大学经管学科本科生交流项目
 

更新时间:2016-02-24

©2013-201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

邮编: 310018

电话 (传真): 0571-86919123

电子邮箱: tx@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