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处:
为响应“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我国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发展”的号召,进一步推动校园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发展,提高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以引导广大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科研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组委会”),对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
 
三、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中国籍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预报名阶段:2016年7月15日前。请各参赛团队将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869794781@qq.com(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3)
正式报名阶段:2016年10月10日-10月19日。学院选拔若干优秀作品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9日统一报送至1教北304办公室。
(联系人:孙硕超15968180196)
五、大赛内容及要求
(一)“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
七、各学院名额分配及赛程安排
(一)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 20
电子信息学院 20
通信工程学院 20
自动化学院 20
计算机学院 20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10
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5
理学院 5
经济学院 10
管理学院 10
会计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5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5
人文与法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卓越学院 5
信息工程学院 10
(二)赛程安排
(1)2016年11月上旬,进行校赛参赛作品文本评比。
(2)2016年11月下旬,进行校赛参赛作品答辩。
(3)2017年12月下旬,进行参赛作品文本评比,遴选出备战省赛团队。
(4)2017年1月中旬,对团队开展集中训练。
(5)2017年3月下旬,确定参加省赛队伍并进行信息报送。
(6)2017年4-5月,参加省赛。
(7)2017年10月,参加国赛。
八、奖项设置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并推荐参加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等四个奖励等级,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教师。同时,竞赛以作品获奖数和获奖等次为依据综合计算各学院参赛得分,按总分排位评比组织工作奖,奖励在比赛中成绩优异和成绩进步较大的学院及相关组织部门。
 
 
 
 

 
附件1: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名单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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