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关于评选2016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今年国家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10月10日 全面启动评审工作,学院下发通知,要求覆盖到每位学生
10月11-13日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走网上流程,步骤在附件1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走纸质电子流程,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
10月14 -17日 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召开公开评审会,确定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及时予以更正
10月18日 学院网上填写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辅导员意见、院系意见
学院提交省政府奖学金材料电子版
10月19-28日 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学校领导审定,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最终名单后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助学金相关通知稍后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评选条件、评审程序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杭电学[2013]243号文件以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比办法》。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国家奖学金必须进行公开评选,励志奖学金如有条件建议也进行公开评选。
3、信息工程学院本次奖助学金名额省资助中心单独划拨名额给给信息工程学院。因此信息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由信息工程学院另行通知。
4、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转专业、专升本、2+2、直升(民办转公办)、复学的同学应到原所在学校或学院参评。励志奖学金以2015-2016学年贫困生库为依据。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本次所有材料都提交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统一打印再返回学院签字。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无需提交材料,进行网上操作
2、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本学院《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本学院所有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申请表,材料填写规范和样表见附件2
3、提交时间:
10月18日前,省政府奖学金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zgl@hdu.edu.cn邮箱。
材料文件夹以“学院名称+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
另请各学院指派一名材料审核的学生,负责本学院材料的整理和审核工作,请将学生的学号和联系方式告知资助管理中心陈晨老师。
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金学名额已划拨(见附件3)。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学生系统申报审核步骤

更新时间: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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