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通信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新一轮本科教学改革措施,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类)与大类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杭电本[2017]18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通信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一.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1.志愿优先;

2.公正、公平、公开;

3.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二.专业设置情况

通信工程学院2017级浙江省内学生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含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信息工程和信息安全四个专业)招生,2017级浙江省外学生按通信工程专业(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培养,含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信息工程三个专业)招生。

三.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u起止时间:2017.11.9-2017.11.15

u2017.11.9~2017.11.11   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制订与公布,学生动员

u2017.11.12            专业宣讲会及志愿填报

u2017.11.13~2017.11.15  公示期

u2017.11.15            公布结果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专业分流办法

1.学生需在学院规定的主修专业申报时间内填写《通信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每个学生仅需填报一个志愿。

2.采取按照申报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即学生志愿申报专业即为录取专业。

3.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2017级本科生人数为315人。

4. 通过学校转专业政策进入通信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5. 若某个专业当年填报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则当年暂停设置该专业,填报该专业的学生需要进行第二次专业志愿填报。

6. 因信息安全专业面向省外为单独招生专业,浙江省外生源不可填报信息安全专业。

7.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后,报学校批准。

五.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2017级辅导员、学院教科办、各专业负责人等参与具体实施操作,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对专业分流中遇到的问题由学院党政集体讨论决定。

六.专业分流的工作流程

12017119~1111日,学院制订并公布专业分流申报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并由辅导员开展专业分流的学生动员工作。

2. 20171112日,上午由学院组织专业宣讲会,由各专业负责人及学生代表介绍各专业情况。下午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学习意愿填写《通信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并签字确认,并于16:00前交到学院教科办,此后不得更改专业志愿。

3.学院于20171113日公布结果并公示,公示期为2017111310:00~2017111510:00。公示联系电话:86919124,胡老师。

4. 若有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学生,填报时间为20171115日上午10:00~20171115日下午15:00

5.公示期无异议后,20171115日下午1500上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进行学籍变动处理。

6.学生一旦填报分流专业后,不得随意更改。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通信工程学院。

附: 通信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x

  

  

通信工程学院

   2017119


更新时间: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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